納稅的申報流程
一、增值稅、消費稅申報
納稅人應在次月1日到10日內自行或委託社會中介機構到所在地國稅機關辦稅服務廳納稅申報視窗辦理納稅申報,申報裏須持下列資料:
(1)納稅申報表;
(2)財務會議報表及說明資料;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還需提供:增值稅申請抵扣憑證,發票領、用、存月報表,增值稅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明細表,國稅機關要求申報的其他資料。
二、營業稅申報
金融業營業稅納稅人在季度終了後十日內辦理納稅申報,保險業營業稅納稅人在月份終了後十日內辦理納稅申報,申報須持下列資料:
(1)營業稅申報表;
(2)財務會議報表及說明資料;
(3)其他要求申報的資料。
三、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
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應當在月份或季度終了十五日內申報預繳,年度終了四十五日內進行年度申報(彙總納稅成員企業和單位在季度終了十五日內或年度終了四十五日內向所在地稅務機關報送申報表),年度終了四個月彙算清繳。申報時必須持下列資料:
a、季度預繳
(1)所得稅申報表;
(2)財務會計報表及說明資料。
b、年度匯繳
(1)所得稅申報表;
(2)所得稅申報表附表;
(3)財務會計報表及說明資料;
(4)其他資料。
四、專用繳款書開具出口貨物
納稅人開具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時,應提供下列資料:
(1)《出口貨物專用納稅申請表》;
(2)銷售貨物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3)出口銷貨合同或提供勞務的合同協議;
(4)購貨單位出口的貨物資格證明;
(5)購貨單位稅務登記證副本(複印件)
(6)購銷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7)企業提供的產品名稱目錄表。